10m/件)和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并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51号2204室,吉女士收; 2、价格请报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3、竞价数量为预估,具体交货数量以合同周期内需方实际需求触发订单为准,并按需方要求分期分批送货到指定地点; 4、中标商接到订单后必须在要
10m/件)和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并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51号2204室,吉女士收; 2、价格请报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3、竞价数量为预估,具体交货数量以合同周期内需方实际需求触发订单为准,并按需方要求分期分批送货到指定地点; 4、中标商接到订单后必须在要
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2021年至今)在国家铁路、地方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与供货业绩相对应的供货合同;5履约信用:①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
新上海一号煤矿环境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上海一号煤矿环境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人: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 采购范围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
方承担。如产品需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四、供货时间规定: 中选单位按交货期供货,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惩罚性违约金。如因出卖人延迟交货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还应向买受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出卖人延迟交货 30 日的,
周浦镇户外店招店牌第三方检测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SF202420201)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一、招标条件本周浦镇户外店招店牌第三方检测顶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3)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具备注册所在地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为无缝气瓶和焊接气瓶检验,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4)供应商须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https://shhxf
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YK-160型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DW244-202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国内地铁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
,同时每年需委托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报警设备进行检测。望具备该技术及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报名参与项目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锅炉房、营养室和职工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维保 二、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需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报名单位需具有项目要求中必需的设备、施工力
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投标同类产品检测报告;3.1.5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督
部食堂消防安全整改第三方检测项目(0312).docx
、对LTE-M进行第三方检测、对全线线路进行勘测、出具信号改造用房的防电磁干扰测试合格报告、宝山路站接轨改造工程完成后信号线缆回迁、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完成后设备拆除和运输等。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情况 工程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劳务招标 工程地点:上海市 招标范围:
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磁控型可控并联电抗器技术规范》DL/T1217-2013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1.3投标人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5年国内(铁路、国家电网)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
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1.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3.1.4业绩要求:包件1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两(2022年至今)年1份及以上的该类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
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同类型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供货业绩相对应的供货合同。3.1.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