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上海招标网【采招网旗下网站】

采招网旗下网站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10-9688

您所在的位置: 中国采招网> 上海招标网> 上海实施新招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实施新招投标管理办法

时间:2017/3/7地区:北京

来源:http://www.bjztb.gov.cn/news/201703/t10875553.htm

公告摘要

据新华社消息,《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于3月1日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裴晓在1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管理办法全文共分六章五十六条,内容涵盖了总则、招标和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各个方面。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新的管理办法强调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原来的事前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并突出了现场抽查、随机抽查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同时优化了招投标流程,缩短了招投标周期。
  进一步明确招标人是招标活动的责任人,并通过赋予招标人投标人筛选权、定标复核澄清权等落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规定了招标人应当建立决策约束制度,在资格预审、投标筛选、定标等环节采用决策约束制度来实施。同时,通过补充细化不招标情形、投标人筛选等条款,进一步强化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了诚信制度,加大了对投标单位的约束追责力度。
  此外,管理办法还赋予招标人一定的权力:一是事前投标筛选。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进行投标人筛选,招标人可依据信用、行政处罚等客观因素筛选出不少于15家的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二是事后定标权力。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既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排序,也可以通过复核澄清方式。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澄清或者无法澄清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中标人。
  值得关注的是,新的管理办法强化了对串标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裴晓说,“串标行为较为隐蔽,难以直接发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存在几类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例如,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等。”
  •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认证服务
  •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认证服务
  •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认证服务
  • 项目监测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认证服务
  • 同城活动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