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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 (略) 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 (略) 国有资 (略) 现发布《学前美术艺术工作坊》教学资源建设项目比选公告,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前美术艺术工作坊》教学资源建设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成交原则: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基础上,择优选取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潜在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等; (3)近三年有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前。
采购金额:本项目采购限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并在有效期。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校内比选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
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价单(含报价及具体服务方案)、项目廉政承诺书及近三年相关业绩(此项为加分项)*@*ttp://**邮箱。除以上资料外,邮件还须写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5:30,响应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上海 (略) (略) 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1-*-*
项目负责人:黄老师 电 话: 021-*-*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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