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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商务委拟公开征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二、服务事项
1.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2.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诉前应对,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4.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6.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7.协助*方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8.*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聘用期限
自**日至**日。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评选办法
我委将从申报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经费预算等方面评审,经报委班子会研究审定。
五、应标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合同(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2.营业执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密封,于**日17:00前 (略) 长宁区长宁路599号817室,收件人:黄晓东,电话*。
长宁区商务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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