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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进 (略) 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日药品信息将通过“ (略) 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 (略) 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 (略) 市最低采购价; (略) 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 (略) 市最低采购价。
三、 (略) 采购价格更新
(略) 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阳光平台内更新采购价格,经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第十一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信息明细表
(略) 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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